从控制论的角度看,每一个社会进化滞缓的根本原因,就在于社会信息流通结构不合理甚至混乱。社会信息结构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社会体制。体制不合理,如纵向联系的层层关卡,横向联系的阻断隔绝,就会使国家机构的调节职能削弱,从而使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处于失调状态。没有精确的信息来源,就不能对社会系统实现及时和有效的控制与管理。
因此,体制改革应着眼于改造社会信息流通结构。按照系统论的观点,系统结构的变化会引起系统功能的变化。在社会信息系统中,信息所携带的能力存在着由大变小、由强变弱的趋势,而小能量的协调信息则会逐渐扩大它们运用的范围。相应这个趋势,社会结构应逐渐向多元、多维的网络型协调结构优化,从而使每个单位以至每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都能得到充分发挥。
系统处在不断运动的状态中,动态原则因而成为系统论的又一基本原则。所谓动态原则,就是指某一段时间内,系统内某一要素的变化决定其他要素的变化,但这种主导地位并非为某一要素专有,它常常发生转移。这就是说,系统内各要素所处的地位、所起的作用处在不断变化的过程之中,并以此实现整个系统的动态平衡和新陈代谢。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把系统的这一特性形象地比喻为“系统振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