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999年-1062年7月3日),字希仁 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东)人 中国北宋政治家 天圣五年(1027年),包拯登进士第 累迁监察御史 庆历新政失败后,曾主张严格选拔官员,裁汰冗杂、贪暴、懦弱的官吏,年老的官吏应强令致仕,以解决冗官问题;停止招募士兵,拣斥老弱,以解决冗兵问题,并选将练兵,训练义勇以备边;抑制贵戚和宦官等的权力,轻徭薄赋,节省开支等 历任三司户部判官及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后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 知谏院时,多次论劾权贵,建言兴利除弊 再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 嘉祐六年(1061年),升任枢密副使 因曾任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故世称“包待制”“包龙图” 嘉祐七年(1062年),包拯逝世,享年六十四岁 获赠礼部尚书,谥号“孝肃”,后世称其为“包孝肃” 包拯审案明察,执法严峻,不畏权贵,不徇私情,清正廉洁,令行禁止,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 身后成为家喻户晓的“清官”典型 后世将他奉为神明崇拜,认为他是奎星转世 南宋和金朝时已有以包拯为主题的故事、小说和戏曲,元剧中有大量包公戏,后有小说《包公案》流行于世 有《包拯集》(《包孝肃公奏议》)传世 (概述图来源:《历代圣贤名人像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