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例如,参见罗伯特·杨:《妒忌与不平等》,载《哲学杂志》,1992(11)。但是,杨可以仅仅是在主张,按照我下面将会引入的术语,不存在“强平等主义者”。
[50] 艾克:《作为平等的正义》,73页。
[51] 拉里·特姆金:《论不平等》,282页。
[52] 例如,参见阿马蒂亚·森编:《不平等重估》,92~93页。
[53] 相反的观点需要进一步的讨论,参见约翰·布鲁姆:《善的称量》,第9章,牛津,布莱威尔出版社,1991。
[54] 例如,参见安东尼·弗洛:《普洛克路斯忒的政治》,26页,纽约,普罗米修斯出版社,1981;麦克利:《平等主义》,232页;亦见诺齐克的《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211页。
[55] 谢利·卡冈曾经建议过一个可能的反例:极少数人变得比其他所有人好。在这里,按照某种观点,利益的获取非常少,平等的失去非常大。按照特姆金的解释,这对于那些认为这种不平等之恶取决于有多少处境较差的人和多少处境较好的人来说是真的。然而,按照其他的观点,我认为这些观点比较有理,平等的失去不会是大的。诉诸有多少比一般水平的人差的人,或者诉诸有多少人比他们好,那么这些观点是真的。